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計畫主持人:陳怡亨秘書長

執行期間:109年3月26日起至12月31日止

摘要:
  1. 背景:因應「在地老化」的照護趨勢,許多國家已積極將住宿式機構照顧轉型為居家式或社區式服務模式,並強調社區化、去機構化等觀念;嗣後,隨民眾福利意識提升和對照顧品質的要求,提升長照服務品質,並公開化服務品質資訊,已是勢在必行之事。台灣長期照顧服務法於第39條明訂主管機關對長照機構應負有輔導、監督、考核、檢查及評鑑之責,而台北市社會局也據此發展109-110年度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及日間照顧中心品質監測方案,並委託社團法人長期照護學會辦理,期望藉由評鑑和考核之執行,評量和改善機構服務效能,進而保障個案權益。
  2. 目的:一、評比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老人服務中心之營運與管理功能,作為評估與輔導受評單位是否有效推動老人服務,及是否確實依照契約之規定落實服務之依據,以提昇行政效能及管理品質;二、藉由實地監測長期照顧機構品質,協助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調整服務方案及提高服務品質,以保障服務個案權益。
  3. 方法:實施對象為臺北市社會局提供之老人服務中心、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含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和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含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等服務單位。執行方式分三大類進行:一、辦理公辦民營及方案委託老人服務中心、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續約評鑑及績效評估考核;二、辦理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法定評鑑業務;三、進行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品質抽(監)測。
  4. 結果:本年度續約評鑑及績效評估考核、法定評鑑業務和服務品質抽(監)測審查皆順利完成。
  5. 結論與建議:藉由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及日間照顧中心品質監測計畫的進行,確實有助於改善服務品質和效能及使受服務者獲益。本年度為配合全國Covid-19防疫政策,除於三大類品質監測方案的進行上簡化考核和評鑑流程並嚴守防疫原則外,也加強監測防疫與感管指標各項基準之規範擬定及落實狀況,此外,為回應公共安全議題和個案權益保障,於指標修訂中,也特別著重消防安全、感染管制、性騷擾等指標。奠基於本年度的執行經驗,可預期明年度品質監測計畫的進行,於行政作業上將更具彈性且有效率;而後續針對本年度修訂之指標,除應對受評單位進行加強說明和教育訓練,也應收集實務執行狀況以利品質改善;另服務品質抽(監)測也應持續進行,以彙整各單位表單填寫上個案評估和照顧計畫之共同問題,以提升單位專業服務能力,並有利表單資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