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名稱:111-112年度「臺北市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及日間照顧中心品質監測方案」(第二年)
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計畫主持人:陳怡亨秘書長
聯絡人:王曉嵐 研究助理、李紫瑄 研究助理
期程:1120101日至1121231
 
背景:近十年因應「在地老化」的趨勢,各國已積極發展居家式或社區式的照顧模式,以強調社區化與去機構化等觀念。台灣長期照顧服務法於第39條明訂主管機關對長照機構應負有輔導、監督、考核、檢查及評鑑之責,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111-112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學會協助辦理老人服務中心及社區式長照機構續約評鑑及績效評估考核,並同步執行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法定評鑑,及日間照顧中心品質監測方案,期望藉由評鑑和考核之執行,評量和改善機構服務效能,進而保障個案權益。
目的:一、評比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及老人服務中心之營運與管理功能,以提昇行政效能及管理品質;二、實地監測居家式和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品質,以調整服務方案及保障服務個案權益。
方法:實施對象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之老人服務中心、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含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團體家屋及家庭托顧)和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含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等服務單位。執行方式分三大子計畫進行:一、辦理公辦民營及方案委託老人服務中心、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續約評鑑及績效評估考核;二、辦理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法定評鑑業務;三、進行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品質抽(監)測。
結果:本年度計畫皆已按期程順利完成。就【續約及績效評估考核方案】來說,續約評鑑3家皆為甲等(含:1家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1家日間照顧中心及1家小規模多機能機構),各機構於「照顧計畫」與「追蹤評值」間的填寫一致性普遍較差,而「安全環境設備」向度的「符合高齡友善環境」和「設置盥洗衛生設備」指標也有改善空間;另績效評估考核18家皆為合格,包含5家老人服務中心、5家日間照顧中心(小規機)、8家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各機構因疫情影響故在「個案服務量」表現較差,而「個案評估與處遇計畫」及「個案服務提供情形及追蹤」間的填寫一致性仍須加強。而本年度【法定評鑑方案】總計完成102家機構評鑑(含:64家居家服務機構(含1家綜合式)、5家居家併復能服務機構、25家日間照顧機構(含1家綜合式)、6家小規模多機能機構、3家家庭托顧機構、1家團體家屋機構),其中25家為不合格(含:20家居家服務機構、3家居家併復能服務機構、1家日間照顧機構、1家綜合式長照機構),各機構在「服務對象評估」、「照顧計畫」、「追蹤評值」指標間的填寫一致性表現較差。另【社區式長照機構服務品質抽(監)測方案】共實地審查了6家日間照顧機構和2家小規模多機能機構,結果發現機構普遍在「A22家系及生態圖」、「B4飲食與營養」、「B18 SPMSQ認知功能量表」項目的評估能力較差,「C3照顧摘要說明」、「照顧計畫」的填寫邏輯性、一致性較差,較難與評估進行連結。
結論與建議:本計畫「居家式、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及日間照顧中心品質監測」成功達成既定目標,有效地監測與提升服務品質與效能。透過進行部分指標基準的明確說明與修正,為服務單位提供了更清晰的參考標準,進而促進服務品質的提升。然而,從監測結果來看,北市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服務單位在服務對象評估、照顧計畫擬定與追蹤評值過程中的資料正確性、完整度和一致性仍有待加強。未來建議各單位應制定定期自我評估和檢視機制,以持續改進這些領域;此外,也應鼓勵各單位積極與其他機構交流並進行跨專業實際案例演示,以提升專業能力。
 
關鍵詞:長期照顧、長照2.0、機構評鑑、居家式長照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