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名稱:112年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
委託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計畫主持人:高潔純助理教授
聯絡人:方志玄 研究助理
期程:1120224日至1121130
 
背景與目的:為評量桃園地區長照機構服務效能並協助居家式長照機構進行品質管理,以提升長期照護品質,故委託本會辦理112年度桃園市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
執行過程:本計畫實施期程自民國112224日至1121130日。本會先於317日假桃園市政府1601會議室召開評鑑委員共識會議,330日假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室召開受評機構說明會,426日以視訊方式辦理評鑑跟訪人員相關事項,於 74日起至89日進行實地評鑑,於818日假桃園市政府801會議室召開評鑑成績初評會議,102日召開申復審查、評鑑評定暨評鑑基準修訂會議,最後於 117日起至1114日辦理不合格機構實地輔導,以期提升桃園市居家長期照顧機構之服務品質。
執行結果:本次需完成實地評鑑機構數原定43家,因於評鑑進行前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停歇業機構共3家,故實地評鑑家數為40(2家評鑑當天未遇),評鑑結果7家未通過,3家低分通過,故評鑑後另再邀請每家機構兩位輔導委員,進行前述機構之實地輔導。最終本會共計完成38家機構實地評鑑,亦順利完成桃園市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指標項目、基準說明及評分標準之修訂與7家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之實地輔導。實地評鑑之受評機構「對評鑑前置作業說明」、「對實地評鑑過程」及「對行政聯繫」三面項的滿意度均超過80%以上,對本年度的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評鑑過程之滿意度亦達90%以上,且認為評鑑委員提供的建議有利於其專業成長及改善。而從實地評鑑結果得知,評鑑合格率為82.5%,不合格率為17.5%實地評鑑之總平均得分為77.70(標準差:11.15 ),以「經營管理效能」表現最佳,平均得分比為81.22%,而「專業照護品質」表現最差,平均得分比為67.85%
結論與建議:評鑑是政府為能確保失能長者被安全照顧與專業支持,並能協助長照機構提升專業能力與競爭力所訂定的制度,經本次評鑑,本會建議未來應優先強化及輔導桃園市居家式長期照顧機構的「專業照護品質」面向,同時也針對「教育訓練規劃」、「平時抽查訪視」、「評鑑流程」、「指標推動」等方面,提出未來建議。
關鍵詞:長照2.0、居家式長期照顧、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