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名稱:新北市111年暨112年度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作業
委託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計畫主持人:林麗嬋 常務理事
聯絡人:蔡翰威 研究助理
期程:1120213日至1121220

背景:新北市政府依據老人福利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對老人福利機構應予以輔導、監督、檢查、評鑑及獎勵。」及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4條第1項「機構之評鑑,每四年辦理一次。」委託專業團體辦理評鑑行政作業,以管理新北市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品質。
目的:藉外部專家學者至機構實地評鑑過程,瞭解新北市老人福利機構實際營運狀況,依其評鑑結果提供主管機關作為規劃後續評鑑制度及相關輔導措施之參考,以提升新北市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品質。
方法:執行期間為112年2月13日至112年12月20日止,以會議召開(評鑑委員共識會議、評鑑說明會、評鑑檢討會議及評鑑申復會議)、辦理教育訓練、實地評鑑及資料分析方式進行。
結果:完成受評機構評鑑說明會、研習會及評鑑委員共識會、檢討會及申復評定會等各一場次;受颱風氣候影響,實地評鑑期程延至112年10月24日,本次共計完成124家機構實地評鑑。本次評鑑結果為甲等33家(27.0%)、乙等75家(60.5%)、丙等15家(12.3%)及丁等1家(1.2%);各大項平均得分以「D.個案權益保障」平均得分比最高,以「E.服務改進創新」平均得分比最低。就細項指標而言,以A大項「經營管理效能」中「A11照顧服務員設置情形」最有努力空間。
建議:一、優化評鑑委員共識會議品質;二、加強輔導機構普遍較不理想之指標;三、跟評人員協助檢視指標檢視資料合宜性